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申請對象:(以六年級優先)
(一)家境清寒之學生,經老師認定或提供書面證明者可申請。
(二)對科普或環境文化保護具熱忱學生:曾參與校內或校外環境/文化保護活動或課程,經學校導師認定,於申請表
中進行書面說明者。
(三)其他表現條件:在校品格表現良好,且(銷過後)不得被記小過以上之懲處,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者及在校學習
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必須達70分以上,並檢附書面證明。
五、國小在校生每學期每名獎助學金3,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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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2-03-1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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