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4日臺教社(四)字第1112404284號函 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,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,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;且自112年起每年辦理 2次,預計112年3月、8月舉行。
三、旨揭3月份考試採「分卷分天」辦理:
(一)A卷訂於112年3月4日(星期六)進行測驗。
(二)B卷訂於3月5日(星期日)進行測驗。
(三)3月份場次未辦理C卷。
(四)考試形式維持一人只能報考一種卷別,請考生於報名時 多加留意。
四、網路報名時間自111年10月24日上午9時至同年11月25日下午5時止,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;為鼓勵學生報考,19歲 (含)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。
五、有關考試簡章、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「教育部112年 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」網站(https://blgjts.moe. edu.tw),或電洽總務中心服務專線:0800-699-566(免付 費) / (02)7749-3664;服務信箱:blg.sce@deps.ntnu. edu.tw;另8月份考試預計112年4月10日起開始報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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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2-10-09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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